全国服务热线 18028851899

关于《采用产品标志》

发布:2021-04-19 17:35,更新:2021-04-19 17:35

1.国家实行条标标志制度目的意义?
  为了提高采用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知名度,引导企业将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国家经贸委、计委、科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实行采标标志制度。这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引导、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的有效措施。
  实行这种标志制度,在欧洲共同体、德国也同样都有,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提高采标产品的信誉和社会知名度。它和产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纯羊毛标志一样,都是企业对市场、对顾客的一种声明形式,既能通过采标标志向用户声明自己执行的标准是采用的,产品质量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又能通过采标标志使用户购买放心。推行这项制度很有必要。也是十分有意义的。

2.什么是采标标志?
  采标标志是我国产品采用的一种专用说明标志,是企业对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的自我声明形式。采标标志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设计标志图样(见图)。外圈表示“中国制造”用CHINA的第一个字母C表示、里面是地球和ISO、IEC图样,表示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订的,下面“采用产品”8个字画龙点睛地表示使用采标标志的产品系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标水平。

3.使用采标标志有何好处?
  使用采标标志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有好处。企业使用采标标志即向用户表明自己的产品是执行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并且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依法受到保护,有利于提高产品信誉和社会知名度,扩大销路,,提高经济效益;消费者看到有采标标志的商品,可放心购买。因为采标标志表明该商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对使用采标标志的产品质量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有保证。

4.使用采标标志应具备什么条件?
  使用采标标志条件比较严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产品必须是按照等同等效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2)产品质量必须是稳定达到采标标准且批量生产;
  (3)属于国家公布的实施采标标志目录中的产品。
  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企业才可使用采标标志。
5.对“等同、等效”采标标志使用条件如何确定?
  (1)标准文本封面注明等同或等效采标的,以标注为准,并且产品按该标准组织生产,可使用采标标志;
  (2)标准文本前言、附录、编制说明中写明等同或等效采标的,产品按该标准组织生产,可使用采标标志;
  (3)标准封面、前言、附录、编制说明中没有写明等同、等效采用程度的,但性能指标与相应现行的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指标一致(并附有指标对比表),产品按该标准组织生产,并达到标准要求的,可使用采标标志。
  (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非等效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可以制订严于非等效采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等同、等效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并经市(地)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确认,产品按该标准组织生产,其性能指标达到或国外先进标准要求,可以使用采标标志。
  (5)产品相应的基础标准(如技术条件、总技术规范、分技术规范、检验方法等)、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是等同或等效采标的,产品标准无相应的或国外先进标准,经过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对其产品实物质量与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性能指标进行比较评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可以使用采标标志。
  (6)企业所采用的国外标准不是属于国家公布的《实施采标标志目录》中“采标标准”一栏所列的(或国外先进标准),但其性能指标等于或严于列入《目录》的(或国外先进标准),可使用采标标志。

6.使用采标标志应办理那些手续?
  国家对采标标志产品实行备案审查和公布制度。当企业对于符合采标标志条件的产品,决定使用采标标志后3日内,应先经过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直有关厅局审查,然后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来标标志的备案手续。
  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向受理备案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1)采标标志备案报告表(一式四份)。内容包括:采标产品名称、执行的我国标准、采用的或国外先进标准、产品质量达标情况及表中设置的其它内容。
  (2)采标的我国标准文本(一式二份)。若属采标的企业标准必须出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省级标准化或有关技术机构提供的采标水平认可证明。
  (3)被采用的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和中译本(各一式二份)。
  (4)产品质量达标并能稳定、批量生产的证明材料:
  a.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一式二份);
  b.企业近期连续三批自检报告或采标注册证书(各一式一份)。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受理备案部门给予办理备案手续,并颁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采用产品标志证书》,企业即可在产品或其包装、标识、标签、产品说明书上使用采标标志。同时,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报纸和杂志定期向社会公布。

7.制作采标标志图样和颜色的要求?
  当企业决定使用采标标志,并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后,即可使用采标标志。采标标志必须准确并严格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图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采标标志的基准颜色为蓝色,根据不同需要也可使用其它颜色,但衬底颜色应与采标标志颜色有明显反差。

8.采标标志图样可印制的地方?
  采标标志图样可印制在经采标标志备案的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或说明书上。

9.企业对使用采标标志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对使用采标标志应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在使用采标标志期间,应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采标标志所声明的产品标准,即承担明示担保的法律责任。如发现使用采标标志的产品质量达不到采标标志的我国标准要求时,应自行停止使用采标标志,并报告受理备案部门。

10.技术监督部门如何依法保护和对采标标志产品实施监督检查,以确保采标标志产品质量?
  对使用采标标志产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一经查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通知使用采标标志单位,责令停止使用采标标志;情节严重的,将撤销《采用产品标志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未经备案的擅自使用、或者伪造、冒用采标标志的,依据《中华据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新闻

    联系方式

    • 地址:广州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路望岗工业区二路4号量子创造空间1号楼4楼336室
    • 邮编:51044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林经理
    • 手机:18028851899
    • QQ:659591947
    • Email:659591947@qq.com
    产品分类